中心制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隶属于学校,建制相对独立,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中心主任负责制。学校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资产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行使对实验室设备和教学的协调、管理职能。为了达到条理清楚、资源共享、圆满完成各类学生的教学任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有仪器室、材料室、维修室,仪器、材料条理分明,项目清楚,纲目通畅,存放有规,维修及时,利于教学,帐物卡符合率100%。 一、管理制度: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办法;实验室规则;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仪修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仪修室制度;仪修室规则;仪器设备借还规则;仪器室、材料室管理规定;实验室常用工具管理办法;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等。 二、考评办法: 学院下达教学任务,实验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再将任务分解给各个职能实验室,再具体到每个人,从而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人员的平时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并作为晋升和评先条件。对学生实验课程单独设课,每学期均进行操作考试,有相应的考试制度和严格的成绩管理制度。 三、质量保证体系: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校院领导下负责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等,学校成立了由资深专家和教授组成的教学督导组检查指导实验教学工作,另外学院也有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负责平时的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通过听课、评课、学生座谈、教学检查等形式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的管理。 四、运行经费保障: 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教学设备供应和管理、实验耗材及运转经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每学年教学仪器及耗材的计划制定,学校论证后拨款实施。 |